中国园林网12月17日消息:昨日,热心市民邬先生打进天府早报(微博)热线称,自己在合江亭附近看到一个交通指示牌,上面写着“路口禁止左转,前行至九眼桥掉头”。邬先生认为“掉头”不准确,应该用“调头。专家认为,从基本的语义上看,两个词是可以替换使用的,都有表示“回过头(车头)”的意思。
市民反映
警示牌上有“掉头”,感觉不舒服
昨日,热心市民邬先生开车行驶到合江亭附近时,抬头看到一个蓝底白字醒目的交通警示牌,上面写着:“路口禁止左转,前行至九眼桥掉头”。邬先生左看右看感觉不对劲,后来才突然发现,原来是“掉头”两个字很扎眼。邬先生打进天府早报热线对记者说:“看到‘掉头’两字还是很瘆人的,太吓人了,开过去就会被砍头哇?呵呵,这会不会是错别字呢?”
随后,邬先生拍下警示牌,发到网络上,调侃道:“看到这个警示牌,还敢不敢到九眼桥愉快地玩耍了?”这个话题立即引起关注,有网友称,交通警示牌不应该有这样的别字,“这关系着一个城市的形象问题,交管局为什么不严格审查呢?”也有网友表示:“用‘掉头’也没错啊,不是错别字。”还有网友则调侃道:“应该用‘挑头’噻,我们成都话才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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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