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示范点建设

2012年05月28日 14:39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中国园林网5月28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各项政策,切实抓好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推动工程整体能力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贵州省林业厅认真组织开展天保工程二期示范点建设工作。

天保工程二期示范点必须具备的4个条件:一是森林资源状况良好,森林管护、森林经营等各项措施得力,近年来无重大毁林案件,无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发生。二是管理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有求真务实的进取精神,有勇于争先的创新意识,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三是要在森林管护、林区产业发展及民生、林区改革、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等方面有试点先行的基础条件,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有鲜明的示范特点,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四是在工程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力量强,档案管理规范,信息建设严密高效。

经认真筛选,贵州省林业厅严格审核,确定大方县、长顺县、锦屏县、江口县、赤水市、大沙河自然保护区作为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示范建设单位。

为了组织实施好示范点建设工作,贵州省林业厅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有关市(州)要高度重视示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指导好示范点的建设工作。二是抓好示范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各示范点要编制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三是善于总结和推广示范工作经验。各市(州)林业局和示范单位,要及时总结示范点建设的经验,研究和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上新水平。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视和加强示范点经验推广及宣传报道工作,使示范点的经验及时辐射推广开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四是做好示范点的考核和跟踪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是一项开拓性工作,示范点要努力保持先进性,起到树样板、探路子、出经验的带头作用。省林业厅将加强对示范点的检查和跟踪工作,并根据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调整或增加示范点单位。五是加强信息报告。各示范点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将有关工作动态,包括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改革措施、发展进程、取得成效、调研报告以及其它重要信息,及时报告,以便组织信息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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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