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日前出台《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生态改善,推动草原高水平保护,实现草原资源合理永续利用。
该《措施》由总体要求、严格保护管理、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支撑、强化组织实施6个方面构成,具体措施16条。《措施》对精准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科学核定合理载畜量、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管理、实施期限和调整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方法和要求。
《措施》要求,各地要通过加强执法、信息监测、林(草)长制等全面提升草原监管能力,通过落实健全法制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提出了加强科技支撑、规范草原流转行为、支持饲草业发展三条切实必要的工作支撑,作为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强化生态保护的有效补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