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经营 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04月26日 15:28国家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4月26日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开启绿色发展新征程,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五大森林生态体系和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致力构建南粤大地新的生态格局,取得良好的成效。全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1695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05万公里,新建森林公园588个、总数达到1373个,新建湿地公园132个、总数达到203个,绿化美化村庄近1.2万个。到2016年底,全省森林面积增至1.63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8.98%,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珠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市先后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全省认定“广东省森林小镇”38个。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中国。广东山多平地少, 素称“七山一水二分田”。建设美丽广东,必须以“林”当先。现阶段广东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和支持等四大主导功能并不强。进入新时代,必须把森林经营作为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采取更加精准科学的对策、更加有力可行的措施,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森林经营理论、技术模式、组织形式、社会化服务、政策机制、管理制度、成效监测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森林经营中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关系,协调各经营亚区发展,全面提升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可持续经营、多功能经营、近自然经营、森林健康经营等先进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应用步伐。坚持开放发展,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森林经营理念,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森林经营合作,创造条件开展森林经营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共享发展,探索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参与森林经营的各方有更多获得感,使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成为民生福祉,使广大民众分享森林经营带来的成果,真正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坚持依法治林、生态立林、改革强林、创新兴林、经营富林。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努力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转变,把森林经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在森林经营中突出生态,坚持生态立林战略,让林业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淡水安全、生物安全、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粮油安全、气候安全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切实消除制约森林经营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森林经营的动力和活力。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激发林业创新活力,在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模式、管理方式、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破解森林经营中的难题。通过持续推进森林经营,逐步优化森林结构,使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发生显著变化,全面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两类林管理和三类林经营并举。从生态公益林禁止经营和商品林过度经营的窠臼中走出来,在原来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林的基础上,根据森林所处的生态区位、自然条件、主导功能和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森林经营类型分为严格保育的公益林、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和集约经营的商品林三类。其中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又细分为生态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和林产品生产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采取科学合理、区别对待的经营对策,科学地分类经营,提高森林经营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根据立地质量、森林类型和发育阶段,采取科学经营措施,提升森林主导功能,兼顾维持和增强辅助功能,充分发挥森林供给、调节、服务和支持等多种效益。

坚持增加森林数量与提升森林质量并重。持续加强造林绿化,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拓展造林绿化空间,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数量。围绕森林提质增效,加强森林经营,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推动林业发展方式实现六大转变:由以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转变;由单一目标向多重目标转变;由对森林索取向提高森林质量,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转变;由培育中小径材为主向培育大径材为主转变;由以利用木材为主向利用木材和非木材产品并重转变;由以营造松、杉、桉为主向珍贵树种、乡土阔叶树种、景观树种转变。

坚持全周期经营森林。针对过去重视造林增加森林面积和采伐利用木材,忽视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这个关键环节带来的弊端,今后不仅要抓好造林和采伐管理,更要加大森林抚育力度,重视森林经营全过程。通过对森林生长全过程中各阶段林分特征与对应的经营措施的对比分析,编制全周期培育过程设计,把保护和培育森林的一系列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生长周期。同时,根据区域特点、立地环境、森林植被(树种)类型、主导功能、目的树种或树种组合特征等,科学制定各类型森林作业法,细化各种作业关键技术,形成适用本地主要森林类型、地理区域和功能定位的森林作业法体系,推动轮伐、皆伐等简单的森林采伐利用方式向渐伐、径级择伐、单株木择伐等精细化采伐利用方式转变。

坚持近自然经营与现代技术结合。坚持近自然经营策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促进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和退化林分修复,天然更新与人工辅助措施相结合,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禁止超强度、不合理采伐和全面割灌除草,积极保护林下幼树、幼苗、灌草植物,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其生存环境,保持、恢复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林区道路建设,大幅度提高林区道路网密度,改善林区生产条件,降低森林经营成本。加大经营装备推广使用的支持力度,推进便携式森林抚育设备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逐步提高整地、造林、割灌、修枝、间伐等营林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森林经营数表体系建设,改进数据观测采集、存储分析和传输仪器设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森林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业务运行系统,实现造林、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采伐收获等经营活动的智慧化管理。

坚持实行全社会共享共建机制。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既需要公共财政投入,更需要经营者投入。对公益林,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对商品林,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由市场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森林经营金融支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与森林经营特点相适应、贷款期和宽限期长、利率优惠、手续简便的金融产品。积极推进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金参与森林经营。重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创新森林经营组织形式,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大户经营、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新时代广东森林经营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达到6.43亿立方米以上。每公顷乔木林蓄积量达到66立方米以上,每公顷乔木林年均生长量达到4.6立方米以上。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3.7亿吨以上,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8万亿元以上。
一要构建满足现代森林经营需要的政策和管理体制。出台依法治林、兼用林经营管理、森林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建立森林经营规划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健全现代金融支持机制,深化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等。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市、县、乡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执行责任和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

二要突出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后,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这个核心,牢固树立保护优先和科学经营的两大理念,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弘扬生态文化作为全省国有林场的重要使命,把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作为国有林场的核心任务,把建设森林公园作为国有林场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全力抓好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资源保护四项工作。全力把国有林场打造成为木材战略储备地、森林经营科研试验主阵地、林下经济示范地、美丽森林聚集地、百姓游憩首选地。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质量,带动和促进区域乃至全省森林经营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在森林经营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行人才强林战略,推进森林经理和森林培育等学科建设、优化科研环境、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加强林业相关科研院校森林经营科研人才培养,夯实森林经营理论技术研究基础。加强森林经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落实基层人才政策,加大基层森林经营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省、市、县、乡(镇)森林经营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等基层林业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稳定基层森林经营管理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分级开展森林抚育、造林更新等技术培训,推动森林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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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