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保护伞救不了湿地公园

2016年01月26日 09:50中国园林网金晓亚

中国园林网1月26日消息:201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发出通报,由于四川彭州湔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和管理,决定取消其试点资格。这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来取消试点资格的首例。(中国绿色时报2015年1月12日)

虽然是看似不起眼的一纸通报,但这不得不令人警醒,这样的首例案还会有吗?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通知,同意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至此,我国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已达706处。可见,越来越多的“国字号”生态名片,让我国的绿色“版图”也日益扩大,同时也掀起了湿地公园进一步的建设热潮。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笔者认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不是为了迎合某种流行的臆断,更不是为了迎合政府需求,而是为了解决我们自身面临的问题——生态环境状况正日益恶化。那些认为用“国级”就可以充当保护伞的想法,无论是如何的“金玉其外”,到了最后都是难以行得通。事实证明,四川彭州湔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被取消,这就是彰显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意义与存在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保护重要性时指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同样,湿地公园作为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坚持以生态保护为先,可持续结合利用开发为次,了解社会环境真正需求,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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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