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绿化美化行动

2015年01月14日 08:48三峡日报刘紫荣 杜云明 柯晓宇

中国园林网1月14日消息:1月12日,记者从全市贯彻落实“绿满荆楚”战略加快推进绿化美化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化美化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3年,宜昌将新增有林地29.1万亩以上,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绿色全覆盖目标。

未来目标锁定“绿色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按照《意见》要求,宜昌将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多层次生态网络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

到2017年,宜昌实现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因绿尽绿,新增有林地29.1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6.2%,森林蓄积量达到5931.4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137.05万公顷;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4.5平方米以上,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绿色全覆盖目标。

优化三大生态空间体系

三大生态空间体系是指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态网络体系、管控严格的生态安全体系和高效集约的生态产业体系。

在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上,宜昌市将统筹建设五大生态功能区,即西北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区、南部武陵山区生态保育区、东北山地丘陵生态发展区、沿清江生态发展区、东部平原浅丘生态建设区。依据重点建设区域功能划分,大力建设长江生态廊道,江南、江北生态屏障,西陵后山——磨基山、龙盘湖——观音山、善溪冲——艾家店“三大绿楔”,清江、渔洋河、香溪河、沮漳河4条生态廊道,宜兴、远当、陆渔等7条生态绿道,做到“显山露水、现绿透彩”。

在生态安全体系上,将建立和完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赔偿和追究制度。

推进五大绿化美化工程

按照《意见》要求,宜昌市将大力推进主城区生态建设、三峡坝库区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廊道绿化美化、美丽乡村建设、绿色产业富民工程5大工程。

主城区生态建设工程将对城市入口、景观节点和交通廊道进行有机整理,抓好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加大城市中心区、新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将城市绿地和城区自然山体水体纳入永久性保护范畴,全面实施城区山体保护修复与改造提升工程,构建环城森林屏障和“一江两岸”绿色走廊。

而在三峡坝库区生态屏障工程建设上,重点实施的工程有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山体生态修复、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生态屏障区建设和三峡库区湿地保护与建设等,高标准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6万亩。

未来3年,宜昌市将完成通道绿化339条、3703公里,重点建设城市级、组团级、社区级绿道883.43公里,完成宜林地造林6.5万亩、无立木林地造林5.3万亩、村庄绿化15.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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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