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3日消息:为切实抓好今春苗木产地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随苗木传播蔓延,确保造林绿化用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4月1日,伊吾县林检局在全县开展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凡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苗木坚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病虫苗木出圃;二是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对无“检疫要求书”的,坚决禁止调入调出,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三是严格产地检疫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产地检疫管理。
截止目前共产地检疫苗木115192万株、没有发现检疫性和危险性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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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