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2日消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政府获悉,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海口市城区内许多市政项目建设涉及市政园林树木迁移,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确保市政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海口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能不迁移的坚决不迁,尽可能保护城区园林绿化树木。
通知要求,各业主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如涉及树木伐移(拆除绿化带)问题,应对涉及范围、数量、树种、规格进行详细调查,在设计文本和图纸时上准确表现,并会同市园林局充分论证伐移的必要性,优化设计,能不迁移的坚决不迁,尽可能保护城区园林绿化树木。
需要迁移树木的,应当做好树木迁移方案。确保迁移树木成活,各项目业主单位在市政项目设计方案批准后,应及时会同市园林局制定迁移方案,做好保护措施,确保树木成活,减少损失。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将移植原因和数量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伐移树木数量较多,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报海口市政府批准。为了确保市政项目工程建设工期要求,各项目业主应根据施工工期及时报送审批材料,以保证审批期间公示、专家论证、报市政府审批以及市园林部门迁移树木所需的时间,确保项目实施时不会因此影响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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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