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4日消息: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精神,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苗木分会近日携手苗木从业者郑重发出倡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树木移植,为国土山川秀美、城乡山清水秀作出更大贡献,努力使我们今天从事的生态绿化苗木产业不给历史留下遗憾,而给后人留下赞叹。
倡议内容如下:
一、以“两个通知”精神为准绳,不违法采挖大树古树。坚决禁止采挖古树名木;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以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坡度25度以上林地内树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严禁采挖的树木。从严控制采挖其他区域郁闭度低于0.6的林分。严格按照抚育设计,结合森林抚育进行树木采挖。
二、自觉摒弃急功近利的意识和行为,不在城乡绿化中使用违法违规采挖的大树古树。坚持把适地适树作为造林树种选择和苗木规格确定的基本原则,主动接受国土绿化作业审批机制的监管,自觉把控苗木树龄、规格大小、苗(树)木来源等关键关口,推动生态绿化苗木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生态绿化苗木产业基地,满足城乡绿化苗木需求。整合生态绿化苗木产业各类资源,培育生态绿化苗木产业龙头企业,推广先进育苗技术,努力培育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结构合理、适应城乡绿化需求的生态产品。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天然更新的幼树,建设大规格苗木基地的典型,积极探索林苗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以森林经营为主要目标,以大苗栽植代替大树移植。
四、强化行业自律功能,完善苗木行业自我约束机制。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强化苗木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为重点,围绕规范树木移植,组织业内成员共同制定以“倡导生态道德、抵制竭泽而渔;维护行业声誉、抵制急功近利;遵守法律法规、抵制违法采挖;增强红线意识、抵制违规经营”为主要内容的行规行约。逐步建立苗木来源合法性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使其成为全国苗木业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
五、开展系列活动,营造规范树木移植的社会环境。开展资质发布活动,建立公众树木移植监督平台。对已获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国家苗木信息网”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使苗木业界企业、个人的资质和声誉得到保证。开展禁入门槛设定活动,建立苗木企业诚信档案。对违反“两个通知”规定,使用大树古树用于城乡绿化的进行公开曝光。开展知名会员宣传推介活动,向全国推出遵守“两个通知”规定和行业自律规范表现突出的苗木行业知名企业和个人,并作为林业产业创新奖(苗木类)评审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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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