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全面推进省级生态城市建设

2014年03月25日 09:39林城晚报徐海峰 崔蕊

中国园林网3月25日消息:近年来,我市加快生态建设和保护步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保护面积不断扩大,通过实行天保工程、严管资源、调减木材产量、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移民等措施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我市坚持系统化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认真落实“严管林”方针,开展了治理林地“三乱”行动,建立了木材网上统一销售制度,有效遏制了超采行为。积极开展“大造林”行动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促进了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的加快恢复,扭转了森林资源“消大于长”的逆向演替。为有效保护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体系,使其充分发挥天然屏障作用,我市加大保护力度,自然保护区建设提档升级,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居于全省之首。

为了加快生态建设节奏,我市实施了生态建设细胞工程,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了生态林场(所)创建工作。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将我市列为首批省级生态市建设四个试点城市之一(伊春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垦区),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十二五”期末,伊春市要率先创成省级生态市。

日前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今年生态和环保具体量化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2%、0.3%、1%和2.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界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辐射环境控制在天然本底值状态。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林场所15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5个。截至2014年3月,全市已创建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村82个、市级生态村149个;省级生态林场(所)34个,市级生态林场(所)126个,生态林场(所)标兵单位62个,生态林户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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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