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每人每年义务植树至少3株

2014年01月10日 09:15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王奇

中国园林网1月10日消息:昨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贵州省义务植树活动季。

《条例》还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不少于3株;参加整地、育苗、抚育、管护等绿化劳动;认种、认养林木、林地、绿地;从事绿化、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从事城市街道、庭院以及村庄的植树绿化活动;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方式。

义务植树应当以绿化荒山荒坡、改造残次林和疏林地的补植补造为重点,与城乡绿化建设,农村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和义务植树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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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