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7日消息: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决定,每年由市、区两级政府出资近1000万元,用以补偿因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导致农民减少种植和养殖带来的一系列损失。
近年来,武汉市开展大量工作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然而,保护区内原住民却因保护湿地,种植、养殖业等收益减少,鸟类等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也得不到赔偿。
为解决这一问题,武汉市拟建两级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在明晰产权归属、实际经营情况及体制基础上,市、区两级政府出资对因湿地保护需要而经济受到损失的权益人进行补偿,并且对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按不同标准补偿。
据悉,武汉市还力争在5年内完成湿地核心区经营活动退出和原有居民外迁方案的制定,包括严格限制实验区过度开发经营;严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任何建设项目进入核心区、缓冲区;严禁湿地、湖岸人为修造建筑等方面的内容。
据悉,武汉的湿地资源在全球内陆城市中排名前三,武汉市大力保护湿地对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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