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5日消息:广西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厅日前联合下文,授予玉林市等128个单位为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其中,授予玉林市和贺州市2个城市广西“森林城市”称号,授予巴马县等6个县(市)广西“森林县城”称号,授予: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吴圩至崇左段等7条公路广西“森林通道”称号,授予柳州市融水县香粉乡等13个乡镇广西“森林乡镇”称号,授予桂林市荔浦县蒲芦瑶族乡大閧村等35个村广西“森林村庄”称号,授予百色市国税局等20个单位广西“森林单位园区”称号,授予北海职业学院等35个学校广西“森林校园”称号,授予钦州市北部湾大道等10条街道广西“森林街道”称号。据悉,这是广西首次授予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
仅一次,广西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厅便授予128个森林称号,难道森林称号如此不值钱?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森林城市相关知识: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与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与谐,构建与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国家森林城市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宗旨,是我国目前评价一个城市绿化成绩的最高荣誉。
与园林城市建设的对比:
我们简单了解一下国家园林城市相关知识。住建部于199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国家园林城市,2001年,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其后十年具有重要战略指导意义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奠定了城市园林化大发展的政策与理论基础,树立了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大政方针的里程碑。国家园林城市考评标准指标已由当初的10项增加到八类74项。各地以创建为抓手,因地制宜,创新思路,高潮迭起,形成了园林街路、园林单位、园林社区(村)、园林乡镇、园林县城、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的发展体系和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结构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经评出213个国家园林城市,山东、江苏等省基本实现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各地在园林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主动探索园林城市群、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重庆、北京、山东、江苏等省市陆续展开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博览会,全面宣传和普及园林城市建设。历经20余年的探索,园林城市评价体系已经日趋成熟,规模已经覆盖全国,认识已经深入人心。而从具体内容来看,城市园林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考察指标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园林城市建设,支撑了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
森林城市建设更加强调植树造林,而园林城市的内容则更加丰富,包含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内容。
从管理高度、影响范围、对城市居民的影响以及理论探索、实践程度来讲,园林城市评选系统都更为科学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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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