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9日消息:建筑领域的节能和绿色发展是贯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深圳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圳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低碳生态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构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至2015年。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建筑和能耗状况。
相关研究报告·中国污水处理行业月度市场监测分析报告 ·中国城市环保行业月度市场监测分析报告 ·2012-2016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12-2016年中国环保设备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2012-2016年中国城市环保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市民用建筑面积达5.6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4.4亿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全市建成节能建筑面积共约5315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量的9.5%。2010年全市民用建筑用电量已达250亿kWh,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37%左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市累计新建民用建筑约5823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16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367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147万平方米。随着建筑规模扩大,经济服务要求提高,生活水平提升,用能强度增大,我市建筑能耗仍将持续增长,据测算,2015年全市建筑用电量将达330亿度,折合约1300万吨标准煤,建筑用电量将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40%左右。降低建筑能耗将是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战略的核心内容。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坚定不移地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筑节能总量累计达203.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534.8万吨注1,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系统性工作,为“十二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以组织机构建设为根本,成立了深圳市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
“十一五”期间,我市成立了“深圳市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委等十多个部门组成,吕锐锋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负责协调处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等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住房和建设局增设了专门的节能科技与建材处;为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力量,相应成立了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以“一法四条例”为基础,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规政策体系。
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立法工作,以“一法四条例”为基础,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即在国家层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配套政策、规范文件建设,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
3。以本地适宜为原则,逐步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规范体系。
陆续发布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规范和实施细则、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及评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为我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评价、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与验收等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4。以落实节能设计标准为核心,建立建筑节能“一票否决”的过程关键节点监管机制。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对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方案审查、施工图抽查、施工检查及节能专项验收等,建立了一套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闭合机制,凡是节能标准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不予投入使用。以此为基础,制定了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建设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5。以创建大型公建节能监管示范城市为契机,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遏制增量建筑能耗上升的同时,适时启动存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2009年完成了大型公建动态能耗监测平台首期试点工程,基本摸清我市建筑能耗状况。颁布了《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并以合同能源管理(EMC)为创新路径,探索对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模式,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622万平方米。
6。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突破口,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积极探索和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等保障体系。发布实施了《深圳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重点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初步形成太阳能建筑规模化应用态势,推进太阳能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产值超亿元具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企业。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批准确立26个太阳能示范项目,其中17个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已达820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约4.5兆瓦。
7。以项目示范为先导,推动绿色建筑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近80个绿色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有15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认证、总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有10个项目按绿色建筑最高等级国家三星级的标准建设,涌现了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万科中心、万科城四期、南海意库等一大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的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还荣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全市已初步建设6个绿色建筑园区,其中光明新区为我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的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深圳大学新校区和南方科技大学为部市共建的绿色校区,桃源绿色新城为市区共建的绿色住区,欢乐海岸正打造绿色旅游园区。通过扩散推广,初步形成由绿色建筑向绿色园区、绿色城区延伸的态势。
8。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推进建筑减排工作。
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出台了全国首部建筑节材法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条例》,为大力解决我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全市已有4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入使用,年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已超过3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超过30%,并推行在市重点工程中率先使用、保障房建设中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有效缓解全市建筑垃圾堆放压力。大力推进墙材改革、发展绿色建材,颁布实施《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对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推广预拌砂浆起着法律保障作用。2010年全市新型墙材的使用比例已上升至96%,高强度钢筋和高性能砼以及其他新型建材也已经规模化应用。“十一五”期间,全市合计使用新墙材55亿标砖,累计节约土地1万亩,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55.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0万吨。
9。以积极培育相关绿色产业为抓手,推动传统建筑产业发展转型。
支持发展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能服务企业、LED照明、新型建材、钢结构等知识密集型新兴绿色产业及相关产业,并已居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以建筑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装配为主要内容,开展建筑工业化试点初见成效,形成了房地产骨干企业、部品生产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组成的产业联盟,并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建筑工业化的规模化示范应用。据初步估计,全市目前共有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减排相关产业企业上千家,年产值约1200亿元,推动建筑传统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变,并形成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10。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相关宣传推广为平台,提升深圳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深圳是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同)和美国能源基金会“推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城市”,原建设部和世界环球基金组织“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UNDP)”试点城市,并与美国能源基金会签订了关于把深圳建设成为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合作框架协议。同德、法、英、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市政府每年组团参加北京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简称“绿博会”)。截至2010年,深圳市政府已连续5次由市领导带队组团参加一年一度的北京“绿博会”,并做大会开幕式主题发言,受到广泛关注。我市绿色建筑宣传展示平台—深圳市绿色建筑展示中心于2009年11月建成开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引导和示范效果。2010年12月,国际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在深圳成立,进一步深化了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另外,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展会、论坛、培训等各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和推广,深圳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各级领导和中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正面评价。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影响正逐步走向世界。这些都对促进深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高水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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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