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8日消息:
读者赵女士问:
前几天,我朋友小张想筹钱开店,准备把自己责任田种植的2亩杨树砍掉卖钱。谁知他刚砍几十棵杨树,就被闻讯而来的森林公安民警带走拘留。森林公安民警说,小张涉嫌滥伐林木罪。请问,小张砍伐自己家种的树,怎么会犯法?
河南省邓州市林业局石红心解答:
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是相分离的。即使是自家种的树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受国家保护,不能随意砍伐。若要砍伐,必须经林业部门审批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按照批准砍伐的数量、时间、地点砍伐;若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数量较大,就构成滥伐林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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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