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又有“大动作”

2012年11月13日 10:44中国绿色时报李建锋

中国园林网11月13日消息:继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直属的25个国有林场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后,近日,自治区编办又下发了《关于各地所属“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伊犁自治州新源、巴州巩乃斯和阜康国有林场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白松国有林场等11个其他各地所属以天然林保护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统一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具体承担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等工作。

《通知》规定,各地所属以天然林保护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名称统一规范为“XXXX国有林管理局”,原隶属关系维持不变。体制调整后,伊犁自治州新源、巴州巩乃斯和阜康国有林管理局规格维持现状,按县(处)级对待,其他各地所属国有林管理机构规格统一按正科级对待。为伊犁自治州新源、巴州巩乃斯和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核定下达事业编制148名,各地所属其他国有林管理局在现有事业编制380名内核定。

《通知》要求,伊犁自治州新源、巴州巩乃斯和阜康国有林场转制后,原有在职正式职工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享受事业单位职工待遇。编制核定后,随着现有人员退休、调离,逐步控制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

随着林业生态建设的深入推进,全自治区已有39个国有林场由企业转为了事业单位,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国有林场达83个,占全区国有林场总数的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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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