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树砸伤人 找谁“算账”成难题

2011年04月25日 09:09三峡晚报杨自林

武汉:大树砸伤人 找谁“算账”成难题

中国园林网4月25日消息:阅读提示

前日傍晚6时许,宜昌城区红星路原宜昌地区医药公司宿舍前,一棵近40年树龄、高20米的樟树突然倒下。附近一居民躲避不及,被樟树枝砸中左脚导致正脚背骨裂。同时,事发地附近的通讯光缆被砸断,20余户居民通讯中断。

樟树倒下后,相关部门赶到,对其进行了处理。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伤者犯了难,大树倒下时,并没有刮风也没人碰到它,医疗费应找谁支付呢?

对此,律师认为,按相关法规,樟树所有人或管理方在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件回放

老樟树倒下伤人

昨日下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倒地樟树已被锯成数截,主树干和枝桠堆在附近,樟树根部断裂,部分树根已腐烂。

大树附近两栋居民楼间的通讯光缆已被砸断,同时被砸断的还有一栋居民楼3楼的下水管道,工人正在进行修复。离樟树十余米外,一辆摩托车被砸坏后,仍停在原处。

樟树倒下时,家住原宜昌地区医药公司宿舍的余维富没来得及避开,他的左脚被砸中。余维富说,前日傍晚6时许,他到楼下给摩托车加隔热坐垫,在整理坐垫时,看到10余米外的樟树正朝他所在的方向倒下。

余维富意识到了危险,立即向远处跑。跑出去不到3米,大树已轰然倒地,他的左脚被一根枝桠砸中,随后摔倒在地。与此同时,樟树还砸断了通讯光缆、院墙和下水管道。

“当时以为发生了地震。”与余维富住同一居民楼的王奶奶告诉记者,事发时她正在3楼的家中,当时有不少邻居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伤者疑问

应该找谁“算账”

事发后,西陵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西陵区建管局)工作人员赶到后,将樟树锯断,并做了相应处理。据介绍,通讯光缆被砸断后,附近20余户居民家中通讯中断。截至记者发稿时,大部分居民家中通讯已恢复。

在医院检查后,余维富被诊断为左脚正脚背骨裂,具体结果还待进一步观察。

余维富说,原宜昌地区医药公司宿舍于1975年建成,不久后就有了这棵樟树,已有近40年树龄。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因铺设下水管道和自来水管道,大樟树的部分树根已被挖除。

余维富说,事发时,没有任何异常,没人碰到大树也没有起风。这一说法得到了附近数位居民的证实,居民分析称,樟树越长越高,可能是部分树根被挖除后,承受不了树干的重量,最终倒了下来。

附近居民介绍,从几年前开始,樟树上常掉下枯树枝,最粗的有碗口粗细,他们也曾向居委会反映过此事。

部门说法

该树不归绿化处管

大树砸伤人后,宜昌市城管局指挥中心将情况通报至西陵区建管局。该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据参与处理的陈师傅介绍,事发地交通不便,大型车辆无法进入,将尽快组织人员对樟树残枝进行清理,以方便居民出行。

宜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副主任朱晓芬介绍,2007年开始,宜昌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对城区绿化树木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规定为,城区主干道两旁的绿化树木,归宜昌市城管局管理。小街小巷的绿化树木,由区一级建管部门管理,类似红星路一带的绿化树,并不在宜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的管辖范围内。

朱晓芬介绍,每到雨季或恶劣天气前,相关部门都会对城区所有树木进行排查,一旦遇见树木过高、腐烂等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况,随即进行清除。绿化树倒地伤人事件,近几年并不多见。

律师观点

所有人或管理方应担责

大树倒下伤人,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道炎介绍,树木折断造成他人受伤,按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分为三种: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作用;受害人自己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第三方造成树木折断,并造成人身伤害的。

这棵倒地的樟树到底归谁管?西陵区建管局建设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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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