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 专家称应改革林权制度

2010年05月17日 10:13中国新闻网周锐

中国园林网5月17日消息: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表示,由于长期过量采伐,国有林区逐步陷入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境地。目前,国有林区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及其所引发的社会性矛盾正逐步显现,林权制度改革已成必然选择。

由黑龙江伊春市委市政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暨伊春林改试点4周年高层研讨会”15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结合伊春这一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4年来的实践和经验,就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展开讨论。

据介绍,自194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起,但到2003年,伊春的可采林木资源减少了98%,森林蓄积量减少55%,经济结构严重失衡。2006年,伊春作为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

孔泾源表示,伊春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目前,中国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已经开始逐步显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资源性矛盾,严重过伐的情形导致林区经济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体制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是中国计划经济色彩最浓厚的领域。大多数国有林区仍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结构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对以林业为主导的资源依赖性产业比重过大;社会矛盾,目前,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保障不健全,林业职工收入过低,失业问题严重。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表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伊春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的核心目标。4年中,伊春在保证林地用途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远封近分”的原则,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这种方式激发了广大林业职工造林的积极性,同时林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不过,对于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上也有着许多不同的声音。反对者认为,林改后刺激的是木材生产,而不是森林培育,不利于实现森林经营的生态优先目标。此外在改革过程中,极容易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而允许林地的流转又极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周表示,林改瞄准的是商品林和兼用林。对这两类林来说,生态优先并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其次,取之于林和投资于林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有关调查表明,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比未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多投资155.14%。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徐晋涛教授在现场讲述了他在2009年针对国有森工企业的一项调查,他表示,虽然重点国有林区正式改革处在试点和摸索阶段。但是,发端于基层的各种非正式改革非常普遍,这大大降低了改革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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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