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鸟类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快速查处、依法打击、高压震慑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保护鸟类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
一是科学谋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于2025年6月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9月由自治区林草局牵头印编了《全区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坚决快速查处、依法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为,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鸟类保护水平。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为进一步压实全区67处鸟类重要栖息地、26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巡护值守工作责任,确保保护鸟类活动及专项打击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林草局、公安厅联合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于9月—11月对部分盟市鸟类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对发现的鸟类保护宣传专业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及时反馈当地并要求整改。
三是全面摸排线索。自6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林草部门立即开展违法线索摸排等相关工作,重点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花鸟市场等区域(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活动。
四是开展爱鸟宣传。为不断强化公众对鸟类保护的熟知度和参与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范非法猎捕交易鸟类保护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盟市立足秋季候鸟迁飞及“野生动物宣传月”时间节点,通过发布通告、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救助及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并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鸟类保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