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6日消息:林某顺受雇于东山县某国有林场,去清理砍伐一些枯死的防风木。在利益驱动下,林某顺擅自盗伐活着的防风林木贩卖。日前,林某顺因犯盗伐林木罪,经东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款5千元。
今年4月30日下午4时许,林某顺受林场雇佣清理砍伐林场片区枯死的几棵防风木。翌日上午8时许,林某顺和其他人到林场片区负责人指定区域砍伐枯死防风木。林某顺在砍伐枯死林木过程中,觉得无利可图,顺便在林场防风林带盗伐21棵麻黄树。事后,林某顺将盗伐的防风林木贩卖得款2300元。
案发后,林某顺于5月6日主动到林业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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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