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18日消息:从10月21日判决至今,每天早上,詹镜春都会和丈夫、儿子一起,带上锄头、午饭,来到位于福建省南靖县双溪村的“美线花”林地挖坑整土。望着光秃秃的山头,詹镜春说,在年底前把穴挖好,好在明年开春时种上苗木。
今年5月7日上午,年逾花甲的詹镜春在耕地燃烧杂草时火势蔓延,烧毁林地45亩。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她还要履行一份“补植令”:2010年5月1日前,按烧毁实际面积如数补植。
在南靖县,因失火毁林构成犯罪,除被判处刑罚外,还须承担补植责任的,詹镜春是第五人。此前,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对烧毁的林地补种林木共计1400亩,千亩荒山重新披上绿装。
曾经的毁林案:濯濯童山依旧在
南靖是林区县,森林覆盖率达72.4%,因失火引起的毁林案件时有发生,每年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的失火案都有四五件,年均烧毁森林面积数百亩。
对森林失火犯罪,南靖县检察院做过调查:犯罪主体多为上了年纪的农村老人,在田间地头耕作进行野外用火时,引起火势蔓延周边林地。他们大多家境贫困。烧毁的森林多属村集体所有,对造成的损失,因被告人经济拮据,村里往往干脆放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文井惋惜地说,大火过处,昔日满目青山变成了濯濯童山。
补种恢复原状:还我青山层层绿
对烧毁的林地补种林木,始于今年初南靖县检察院办理的刘金榜失火案。该案也是因在田地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火势蔓延三个村庄,烧毁林地951亩,直接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刘金榜今年62岁,家境一贫如洗。他说,4.7万余元的损失,下辈子都赔不完。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刘金榜烧毁林地面积较大,造成了损失也没能赔偿,对其量刑至少在三年以上。这样的结果有两个:一是“荒山依旧在”,二是他妻女的处境更加困难了。
“能不能用补种林木的方式代为赔偿损失,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给其一个‘补过’的机会。”南靖县检察院提出的这一看法得到各方的认可。随后,检察官主动协调,在林业部门的见证下,由刘金榜与三个村组织达成补种林木协议。
2月23日,法院对刘金榜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附上一份盖有法院印章的“补植令”:在5月1日前,按质按量全面履行补植协议。
刘金榜失火案的处理所产生的效果是检察官事前没有想到的。刘金榜接到“补植令”后,不仅他的亲属一起出工出力,他所在村的乡亲们闻讯也纷纷上山帮忙补种。林业部门鉴于刘金榜家庭困难,无偿提供苗木。4月底,被烧毁的900多亩林地全部补种完成。
推广补植办法:为生态环境添绿
刘金榜案之后,又有三起失火案的被告人也积极履行补种协议,有的在开庭前就已补种过半,为争取从轻处罚创造条件。南靖县检察院从中得到启示,毁林案件不仅要依法定罪处罚,更要让烧毁的荒山重新披上绿装,而补植林木就是一个好办法。9月初,一个涉林案件实施“补植恢复原状”的规定,在该院检委会获得通过。
这项规定明确了失火罪等适用补植恢复原状的案件类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无能力赔偿损失,且林权所有者同意以补植代为赔偿并签订协议。在提起公诉时,检察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补植协议,建议法院从轻、减轻量刑,判决时附上法院的“补植令”。
据介绍,为了让“补植令”落到实处,被告人须提交占烧毁林木经济价值30%的保证金,未履行补植协议的,由林业部门组织人员补植;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提交保证金的,实行保证人制度。
南靖县检察院这项“补植恢复原状”规定,9月初刚制订出台,月底就被漳州市检察院转发。林文井告诉记者,补植协议的签订和补植令的执行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如果被烧的林地都能重披绿装,我们的山川一定会更加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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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