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毁坏17棵金钱松 获刑4年加罚款

2008年09月02日 08:54湖州在线童华
    中国园林网9月2日消息:明明知道金钱松是“国宝”,也清楚柴刀伸向金钱松的严峻代价。可是,为了提高承包毛竹山的出产收益,利令智昏的村民管某“巧妙”采用根部环剥等隐蔽手段,毁损金钱松多达17棵。日前,被安吉法院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68岁的安吉县山川乡九亩村农民管某,为培育毛竹生长,在2005年至2008年2月期间,

    在明知金钱松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多次到位于山川乡九亩自然村的“老鼠山”承包山上,化整为零,采用刀砍、根基环剥、锯伐的手段,非法砍伐、毁坏珍贵树木金钱松17株。经林业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非法采伐、毁坏的树种为金钱松,属天然起源的野生植物,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树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7株金钱松计立木蓄积为1.5742立方米,材积0.9445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管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发后,被告人管某认罪态度较好。为保护环境资源不受破坏,严厉打击毁林刑事犯罪活动,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