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花卉也有罪

2008年06月17日 10:18中国绿色时报闻言
    中国园林网6月17日消息:一位定居在巴西戈亚斯州不到两个月的韩国妇女朴贞美,非常喜欢这里的一种盆栽大株型紫罗兰,觉得很有迷人浪漫的情致。于是花费了12雷亚尔从花草商店一盆大株型紫罗兰,放置在自家的窗台上,每天不时地呵护和欣赏。如此的钟爱有加,还博得了大楼对面邻居老太太斯蒂芬的啧啧赞赏:对花卉充满了爱心,你是一位美丽的女士。

    上个月初,朴贞美锁上了家门,赴北欧旅游观光,这一去就是15天。在这15天里,这盆露宿在窗台上的紫罗兰由于没有得到照料,渐渐地枯萎了,最后没有了生命。“爱管闲事”的邻居斯蒂芬一纸诉状将朴贞美告上法庭,指控朴贞美犯有“虐待花卉罪”,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

    当朴贞美回到家时,传票也同时送达。在法庭上,朴贞美竭尽全力为自己辩护:这盆紫罗兰是我花自己的钱购买来的花卉,属于私人所有,现在枯萎了,是由于我的忽视而导致,当然也属于我的一种损失,与犯罪何干?

    而斯蒂芬老太太却理直气壮地控告道:当你从商店里购买回一盆充满了生机的花卉,你就应该为它的生命负责,这是毋容置疑的。你外出了,就应该雇请一位钟点工予以照料,或者暂时将这盆花草搬到他人家里,请他人予以有偿照料。而你却没有这样做,我是眼睁睁地看着这盆紫罗兰由绿变黄、由黄变黑而失去了生命,真是令人痛心,这难道不是对花卉生存权的一种漠视?说罢,斯蒂芬还向法庭亮出了15张彩色照片,这是斯蒂芬每天下午2时左右持数码照相机拍摄下的,记录着对面窗台上紫罗兰是如何一天天凋零的。

    法庭的判决是,斯蒂芬胜诉,朴贞美败诉,被罚金1520雷亚尔。原来,在戈亚斯州,花卉是市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美丽点缀。市民一旦从市场上购回盆栽式花卉,就要认真悉心呵护照料,使其健康生长。如果懒得呵护或忽视照料,任其自生自灭,一经举报且查证属实,花草的主人就可能被定为“虐待花草罪”,并视该罪的轻重而予以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