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4号总林长令,印发新修订的《甘肃省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
甘肃省林草局以减负增能为导向,修订《甘肃省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印发《2024年林长制考核指标确定及评分说明》,大幅精简超50%的考核指标,结合各市州林草资源与工作差异,在百分制下为各市州量身定制考核指标与分值,优化考核方式,为基层减负,保障林长制落地。
办法共14条,明确考核对象、原则、内容、方式及结果运用等细则。考核分规划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规划期考核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相对应,每5年开展一次,主要考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主要考核林长履职尽责和国土绿化、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业重点项目实施等林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办法明确,考核采取各市州自评和省级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省林草局向各市州反馈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考核为优秀的市州,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