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促进产业集聚融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现将以上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chanyefz@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附件:1.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