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1日消息:爱花是一种心灵美的表现,但如果去盗窃他人的花,却会把美好的事情变成违法犯罪的丑恶行为。最近,武平县就有两个被告人因盗花被送上法庭,经武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两被告人分别单处罚金5000元、4500元。
今年3月28日晚12时许,家住武平十方的被告人赖某声、赖某贞经事前密谋后,窜至十方镇白土村入口处,将种植于山海协作园花圃里的四棵四季红三角梅盆景树盗走,两人各分得两棵,拿回家中种养。经武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四棵三角梅盆景树价值3000元。鉴于两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被盗物已及时追回,未造成重大损失,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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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