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绿”,又要“富”。福建省永安市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开展天然林收储改革,将天然林资源收储流转、盘活天然林资源作为打通“两山”转换通道的重要举措,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永安市上坪乡绿水青山 邓毅坚摄
永安市创新收储模式,先用金融资金收储天然林,以村级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为收储主体,主要通过生态公益林补偿及天然林补助收益权质押贷款筹集资金,重点对集体林改初期个人所有(出资购买)的天然林进行收储。再以市属国有企业为收储主体,引导村集体、林农以合作开发碳汇、天然林修复、共建林竹产业园等项目,依法自愿收储流转,通过项目收益、抵押贷款、资本运作等方式盘活天然林资源,助力村财增收。目前,全市完成天然林收储面积6000亩,2024年力争收储天然林面积1.5万亩。
为破解天然林收储资金难题,永安市用足用活用好林业政策,创新融资渠道,走以林养林、以林富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永安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天然林收储补助。通过实施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争取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通过商业银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及天然林补助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政策性银行林业专项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补足资金缺口。目前,全市实现各项林业贷款余额54.39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44.8亿元。引导并鼓励企业参与收储天然林。2022年,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与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达成并签订收储天然林合作协议,翔丰华出资60万元,安砂镇收储天然林2000亩。同时,提升了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收储天然林的能力,以盈利“造血”。
通过探索实践天然林收储改革,永安市解决了天然林保护与利用矛盾问题,彻底化解了林地经营期与林地使用费等经营纠纷问题,并建立完善了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利益得维护。由市属国有企业与村集体合作经营,盘活天然林资源,每年可实现村财增收6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