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肥城市推深做实林长制,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常态长效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的转变。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全域覆盖,市、镇、村三级层层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办事机构、工作机制,实现林长责任网格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全市共设三级林长586名。在城市显著位置,展现市、镇、村三级林长和责任区域基本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制定联席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将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等纳入各级林长责任清单,落地落实“网格化”管理。同时,创新推进“林长+警长+检察长”机制,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认真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制度,推动巡林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巡林里程累计5万余公里,扎实推进了林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肥城市结合实际,实施了一批亮点工程。为壮大民间力量,制定了《肥城市民间林长评价奖励实施办法》,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山林承包大户参与其中,监督盗伐林木、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森林火情、虫情等,形成大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在林地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有力打击林草湿地资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