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出发。
方案提出,坚持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落实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四库”更好联动,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
方案明确,要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清理规范林权问题、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大力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创新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深入实施林业绿色富民行动、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等。同时,建立五级林长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动改革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