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2024年03月19日 11:23中国绿色时报韩旭

      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明确全区防灭火戒严管制期为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秋季10月1日至10月31日。

  命令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构建严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命令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强化事前发力,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隔离带建设、野外用火审批、林下可燃物清理、联防联控等措施,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管农事林事、施工作业、生产运输、游玩祭祀等各类野外用火行为,“疏堵结合”抓好源头管控。

  命令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加强部门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和联勤联动。要完善火灾应急预案,优化队伍布局,加强综合保障,对突发火情迅速出击、高效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物资配备和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防灭火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地方、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