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近日印发通知,探索建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目前,重庆已批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启动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
通知明确,社会资本实施符合林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且实施面积在1500亩以上具备集中连片示范效应的项目,在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不破坏生态功能前提下,允许利用项目修复面积的3%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在保证不改变原有地类、森林类别、林种、优势树种等属性和促进原有森林植被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鼓励用于经济林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生态旅游业等。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的符合条件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按程序纳入公益林管理,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开展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在林种、林龄、采伐强度、采伐许可、限额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