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部署佛山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河长制、湖长制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用当家思维关心林业,用生态思维建设林业,用安全思维管好林业,用经济思维发展林业,推动林业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会议强调,各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任务,着力提高林长制工作实效,全力打造好山好水好风光。一要“严”字当头,实施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巡林督查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森林管护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要加强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二要注重科学,将工作重心从过去单纯追求增加绿化面积转向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绿地质量,在山上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山下强化规划建绿,持续抓好森林城市建设,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三要精准施策,全力以赴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全力打好有害生物防治攻坚战、歼灭战,全面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四要固本强基,巩固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抓好林业科技创新,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管理规范、专业高效、能打能用的巡林护林专业队伍。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抓好林长制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督导考核、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林长制”变“林长治”,切实保障林长制落地见效,为佛山人民守护好碧水青山、绿树蓝天。
会议还深入解读了《佛山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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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