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月12日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2020年度共征缴林地征占用森林植被恢复费14.55亿元(其中省局本级征缴金额为10.78亿元),完成省级分成收入2.07亿元,创近年新高。
森林植被恢复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是目前我省林业部门征收的唯一一项非税收入,也是促进我省林业事业健康发展重要的资金保障。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林业局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确保全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一是积极研究并出台疫情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缓交政策,做好林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可申请办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缓交手续,待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交,切实减轻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负担。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林业非税收入征缴数据清理。重点对由市、县(市、区)执收的2017-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核对、催收,共催收应缴未缴省级分成额3393万元。三是强化日常征缴管理和服务。及时开具一般缴款书,按月做好市县分成返还等工作,对今年上半年及以前审核通过但未缴款的38个项目及时下发缴款告知单。四是创新开展全省林业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线上培训。在疫情影响和培训预算压减情况下,通过“钉钉”举办全省线上培训班,对征占用林地管理信息系统缴费功能模块使用、林业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以及年度清算报表填报等业务进行重点讲解,进一步提高全省非税征缴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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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