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日前召开全体会议提出,全省今年将完成六大类19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逐步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今年,湖北将围绕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继续开展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行动等方面开展改革。全省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正逐步从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控,将对可能发生污染的每个环节制订对应的制度和措施。
围绕创新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湖北省将在武汉、宜昌、荆州3市开展试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从国土规划源头注重生态保护与建设。湖北省还将强化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齐抓共管,逐步从政府主导模式变为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的全社会共治。
2014年启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来,湖北省先后出台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湖泊、国家公园保护等一系列法规,基本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全省开展了一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碳排放交易制度、省林业局“六统一”综合执法模式等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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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