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化委员会日前授予凤城市、辽阳县、灯塔市、辽阳市弓长岭区、朝阳县和建平县6县(市、区)“省级森林城市”称号。至此,辽宁省共有17个县(市、区)获评省级森林城市。
辽宁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始于2012年,每两年开展一次。以创森为载体,辽宁把森林城市建设摆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从加强组织管理、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实施重点工程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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