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9日消息: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105件,审结4544件,结案率达89.01%。
河南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郑州法院、三门峡法院建立了环资案件的执行情况回访制度。信阳、濮阳等法院大力开展复植补种基地建设,两地已经建立复植补种基地15个,2018年对108个案件中的216名被告人适用复植补种机制,累计补种树木近4万株。
河南法院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部分中院、基层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于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51件。
针对新形势下环境资源审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南法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全省共有10个中级法院和24个基层法院设立了具有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此外,河南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集中连片地区司法保护新机制。河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黄河干流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协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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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