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日消息: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18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种,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时间为2018年3月-12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活动总结3个阶段进行。为切实做好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步开展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要按照《种子法》规定,加快推进种苗机构行政执法委托,狠抓地县级种苗机构建设,加强种苗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未审先推、抢采掠青、伪造证书、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查处。要加大种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从业。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和标准,抓紧完善许可、标签、档案、审定、检验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要依法依规查处种苗违法行为,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8年12月10日前以厅(局)文件报送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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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