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5日消息:6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危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包括禁止砍伐,禁止擅自移植,禁止剥损树皮、掘根、向树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等,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走上了一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道路。
记者从贺州市林业局获悉,截止到5月中旬,全市外业调查共普查5个县(区)61个乡镇680个村,录入古树名木数据6827株,含41科83属116种。其中,桂花、山杜英等特级古树25株,南方红豆杉、雅榕等一级古树104株,红锥、广西石楠等二级古树513株,枫香、木荷等三级古树5494株,罗汉松、南岭黄檀等准古树680株,闽楠、小叶红豆等名木11株;古树群31个;已审定古树3474株。
下一步,贺州市将深入宣传和贯彻《广西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查漏补缺,对已调查录入的进行审定;确定权属,实行属地和挂牌保护管理,明确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编撰《贺州市古树名木录》,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及时实施科学复壮和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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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贺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