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13日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创造性谋划并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初步构建以《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开创统筹中央资金和金融资本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新局面。截至9月底,共落实中央投资32亿元,贷款投资177.92亿元,完成建设任务5094.63万亩。
针对我国成为最大木材进口国和第二大木材消耗国、木材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这一现状,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木材安全战略,努力走生产优质高效、规模经营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3年、2015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党组将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实施木材安全战略的优先选项、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有效抓手大力推进。
5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坚持试点先行,2012年率先在水、光、热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广西、福建、湖南、云南、广东、江西、河南等7个南方省(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2016年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坚持创新机制,在广西、天津、河北等省(区、市)启动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试点,为各地全面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开创了新的投融资渠道、注入了新的活力。坚持融合发展,积极吸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做法,把人工林高效集约经营、栽培模型设计、契约式管理、系统工程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经验做法运用到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努力从理念、机制、模式、办法等多方面促进内外资项目融合发展,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水平。
5年来,国家林业局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出台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坚持“储大储优、科学经营、绿色发展、机制创新”的原则,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创新运行管理制度、健全科技支撑制度、建立监管指导机制等方面,梳理出37项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主要任务,理清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修订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30年)》,出台了《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研究制定《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建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初步构建了以《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5年来,国家林业局积极争取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林业发展的意见》,争取给予国家储备林、林业扶贫等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政策,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在广西、江西、湖南等省(区)试点推进开展国家储备林等项目,探索统贷主体林权抵押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创新构建“风险准备金+林权抵押+林业保险”风控机制,一期、二期300亿元贷款项目已相继落地实施。
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林业局将以喜迎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引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各项措施,推进建立多元化多类型的引导扶持体系、以契约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工程管理体系和系统完整的技术规程暨监督评价体系,努力将国家储备林打造成林业生态文明品牌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为国家未来储备优木良材,为人民群众增添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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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