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遭强迁

2015年08月27日 11:19京华时报

中国园林网8月27日消息:法院同时表明,原告户围墙外的奇石与盆景、鱼塘中观赏鱼等物品,公证书等证据证实上述物品损失系因被告疏忽遗漏所致,被告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应赔偿可搬未搬物品损失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确认被告闵行区政府2012年4月27日对其宅基地房屋、庭院及相邻鱼塘“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组织实施强制搬迁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2012年4月27日对原告户组织实施强制搬迁中造成原告布谷钟与水晶吊灯、鱼塘中观赏鱼、围墙外奇石与盆景等可搬未搬物品损失的行为违法;判令闵行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上述可搬未搬物品财产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行政赔偿诉讼请求。

“最贵民告官”案索赔2.9亿元

上海“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强迁行政诉讼一案,因为原告刘光嘉、朱荣周夫妇向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提起了20项诉讼请求及共计约2.9亿元的索赔,曾被称为“有史以来最贵民告官案”,同时还因一段疑似“分赃视频”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在2013年年末的庭审上,双方第一个争辩的焦点就是“私人博物馆”是否在强拆范围内。闵行区政府提供给法庭的强拆现场公证视频里的一些对话,则引发有官员“洗劫、分赃”质疑,诸如“这些东西我都要。”“好一点的镯头(手镯)有吗?”“这里有玉器之类的东西,可以拿吗?”

被告闵行区政府代理律师张鹏峰在法庭上表示,首先,依照正常人的常识即可判断,若要洗劫、分赃,何必要特意在公证摄像机前将分赃谈话录制下来公之于众,唯恐自己的洗劫、分赃行为天下人不知?他举例说,工作人员提到:“你让镇里的人好好打包”,原告声称这是在分赃,但这段视频其实正在拍摄酒柜,对其证据保全,工作人员提醒对于酒类物品要好好打包,以免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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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