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5日消息:为优化投融资模式,海南省近日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项目全流程操作指引;经费上,财政部门每年度为PPP项目从财政预算中安排支出,占当年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
根据该省经济的发展情况,《指南》规定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是: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PPP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合作过程中,原则上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PPP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三类: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发起后,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PPP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并构建出全省PPP项目库,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该省将适时召开全省PPP项目推介会。对于省级试点项目,省财政厅将在交易结构设计、采购和选择合作伙伴、融资安排、合同管理、运营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为市县财政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争取试点成功,为全省推广运用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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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