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高铁光明城站旁的透水人行道和自行车道
中国园林网12月3日消息:12月1日,光明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新区改革工作,部署年底冲刺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新区改革工作在关键之年取得新的成绩。
据悉,光明新区2015年开展了33项改革项目,改革项目100%按进度完成。推出改革举措88项,形成制度成果97项。梳理、调整各部门职能326项。梳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49项。梳理发布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2000余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总体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缩短30%。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预算资金4亿元,涉及51家单位438个项目。开展六责联审巡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查出审计问题18个,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900余万。制订《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0项试点任务,形成重点改革项目20项。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制度创新成果6项,安排示范项目26个。社区基金会累积募集资金3000余万元,推出公益项目30 余个,成立企业冠名基金3个。社区带头人“梯队培养工程”选拔64人,确定51人。“幸福社区” 工程累计投资3.1亿元,建设项目195个。以科技驱动创新,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7家,形成7个重点产业集群,建成市级以上工程或技术中心38个。
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恒春要求,新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盘点各自负责的改革项目推进情况,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进度,统筹安排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确保顺利完成预定目标。
笔者特别注意到,新区着力以改革破解新区发展难题,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以改革补齐民生短板,以改革解决遗留问题。其中海绵城市建设、“家庭病床”服务改革等改革项目推进顺利,尤为引人关注。
近日,光明新区获得了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与法国展望与创新基金会联合颁发的2015首届 “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先行奖”——光明新区绿色生态规划建设的实践成果再次受到褒奖。
继续发挥新区在国内的引领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光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国际化生态城区的建设目标。由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牵头,协同各职能部门和水专项各课题承担单位在国家低影响开发示范城区建设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据悉,自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联合各职能部门和水专项各课题承担单位,在原有低影响开发示范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继续保持新区在国内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积极申报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努力将光明新区建成“国际化现代化绿色生态示范区”。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我国参照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新设立的一个政府奖项,旨在鼓励和推动城市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的改造与建设,在环保、生态、大气、水质、绿化、交通多方面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适应我国城市居民由小康向更高层面迈进的客观需要,并借此提升城市乃至国家的现代形象。今年年初,新区以《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项目——建设海绵城市,打造绿色光明》为主题,积极准备材料申报国家住建部的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将光明新区建设海绵城市的经验向全国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按照惯例,评选结果将于今年底公布。
——形成低影响开发管控机制,理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政府职能分工。
有鉴于城市建设项目数量多,形态特点各不相同,涉及部门广。要全面转变传统规划建设模式,推广低影响开发,必须理顺部门职责,协力推动。新区为此颁布《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实施办法》,统筹协调部门职能与分工,形成管委会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推进态势。
1、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将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指标作为城市规划许可“两证一书”的管控条件。
2、发改部门出台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设施单价及审批指南,对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投资额度进行明确,并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查审批过程中加强对低影响开发设施投资的专项审查。
3、水务部门在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查、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等方面进行低影响开发审查。
4、建设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审查环节加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审查审批。
5、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阶段,加强对低影响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审查。
6、审图机构对建设项目的低影响开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对低影响开发施工图设计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责令修改。
——将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纳入“两证一书”,实现法定化引导。
光明新区通过和市规划国土委、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合作,编制完成《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低影响开发技术规范》,引导低影响开发的法定化、规范化。
利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环评”等现行管控环节,将海绵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列入许可证,从而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
全面实施战略转型规划引领等五大策略
按照新区领导徐松明在9月23日海绵城市创建问题协调会上的指示精神,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海绵城市创建的大背景下,光明新区在现有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的工作基础上,如何突破重围,剖析着力点,进而形成光明特色,这将是下一阶段海绵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结合新区目前的整体规划,新区城市建设局把流域治理、凤凰城开发建设、治水提质及新区几个国家级示范区统筹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工作组织、制度机制、示范项目等方面努力保持全国示范领先的位置,打造海绵城市创建的光明模式。
新区全力以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申报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提升改进实施方案,积极申报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努力把光明新区凤凰城区建成国家新型城镇化、深化实践海绵城市的示范区,构筑宜居、宜业、宜人的田园理想城市。
——开展茅洲河流域水系统规划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水生态敏感区,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以流域治理为理念的新时期水务工作。同时,协同其他行政部门开展绿环工程、易涝区治理工程、完善管网系统建设等等相关抓手工程。
——尽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配套机制覆盖。完善修订相关政策并发布实施,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提供指引:建立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示范项目的评级及认定的相关政策,与《导则》及实施办法等形成完善的政策保障制度;制定新区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长期维护管理机制,使低影响开发示范项目的维护管理成为常态化工作。
——针对已建区域,整体开展提升工作。各种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在光明新区已开展的示范项目中分别得到应用,需要结合建设经验和实际效果对各项技术措施进行评价、参数优化和集成优化,总结提炼、系统提升。对已建城区利用低影响开发技术整体开展景观提升工作,使整个片区达到源头消减、工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效果,更好地推动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示范作用。
——多城联创,发挥综合效益。结合光明新区已有的新型城镇化、循环化、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等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国字号关联项目,全面实施战略转型规划引领、两手并重系统治理、以点带面空间均衡、过程管理机制保障、智慧提升全面参与等五大策略,以规划转型引导和智慧城市辅助为两大手段,共同实现光明新区建成海绵城市、绿色新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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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