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5日消息:《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在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的基础上,提出陕西省环保部门将从3个层面开展改革,具体涉及15项重点任务。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陕西省将重点推进4项工作:一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构建陕西生态保护基准线。二是完善地方排放标准。三是着力构建总量控制精细化管理新机制。四是研究确定项目准入红线。
围绕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意见》明确了6方面任务:一是探索环境保护管理新机制。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四是加强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五是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六是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意见》设定了5方面任务:一是健全环境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地方性立法。二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问责。三是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四是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五是探索建立企业污染风险保证金制度。
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全省环保系统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此外,陕西还将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行业进行试点示范,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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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