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美丽乡村”建设有新规范 景观整治分七类

2014年06月25日 12:00福州日报

中国园林网6月25日消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和《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导则》已正式出台,福州建设“美丽乡村”有了全新指南。

《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导则》中,将美丽乡村分为整治改造型、新建型、保护型、城郊型四大类型,将美丽内涵归纳为生态本底之美、分布格局之美、建筑之美、景观之美、市政之美、文化之美、环境卫生之美和安全之美八个方面。导则通过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方式,从这八个方面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

“美丽乡村景观带是长度不少于10公里,串联各个美丽乡村且两侧自然或人文景色优美的带状廊道空间。”在《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导则》中,首先对景观带作了具体限定,并将整治内容分为七大类,对建筑、道路、绿化、自然景观、绿道、市政环卫设施及家具小品的整治都提出了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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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