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划定生态红线

2014年04月14日 10:28四川日报刘佳

中国园林网4月14日消息:盲目追求城市功能“大而全、小而全”,规划区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远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面积和规模……4月11日,就目前城乡规划方面面临的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相关部门和专家建言献策。

将公共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配置

盆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33%,却集聚了全省约92%的城镇。数据显示,我省城镇化水平呈现盆地中部高、盆地周围低的明显特征,城镇空间布局主要集中在成都平原和盆中丘陵地区。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导致人口大规模流动、资源大跨度调运,既增加社会成本,也加剧人口资源环境间的矛盾。

针对地方政府盲目追求城市功能“大而全、小而全”的倾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建议,有意识地将公共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配置,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在不打破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编制规划。

防止“领导一换、规划重来”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调查中,城市决策者“以言代法、违法干预、擅改规划”,或迫于多方压力或利益集团的诱惑被动违法,使城乡不可再生资源受到破坏等现象还存在,“以项目定规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相关专家指出,必须强化各级领导严格执行规划的意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人大对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审议,通过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防止随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或‘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专家还建议省人大出台《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即建即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今年我省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和违法侵占公共绿地专项督察行动,重点对规划调整土地使用性质、侵占公共绿地及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用途管制“一张图”

国土资源部门调查发现,少数地方在编制城市规划时,规划区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远远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由于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编制的依据、技术规程、规划期限和审批主体都不一样,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比较复杂、困难。

要防止城镇发展单纯走摊大饼式外延扩张,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李水清建议,编制四川省国土规划,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边界管控,探索市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合,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用途管制“一张图”,严格划定并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

李水清说,城乡规划已立法并实施多年,而作为基础依据的土地利用规划至今无完整立法。“建议尽快出台土地利用规划法,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内容、效力、调整等作出详尽规定,以利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衔接和实施。”

推荐阅读:

四川盐亭:打“生态牌”发“特色财”

我国首个退耕还林经生态修复建成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揭牌

乌鲁木齐从国家园林城市迈向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湖北:十堰“四级联动”助力生态乡镇创建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