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3日消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应该把三北工程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责任、稳定投入、规范建设,不断增加区域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承载能力。”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唐山市政协副主席沈瑾建议。
三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45.4%,集中了全国85%的沙化土地和67%的水土流失面积,森林覆盖率仅为12.4%,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脆弱、生态产品最短缺、生态灾害最频发的地区。
“虽然自197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以来,该地区生态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受自然条件恶劣、投资水平较低等因素制约,整体生态环境仍然较差,与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资金短缺且投入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沈瑾说。
沈瑾建议,起草颁布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条例,明确工程责任主体,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逐步落实目标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程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各级政府将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创新政策机制,鼓励以社会投资、捐赠赞助、森林认养和冠名、国际合作等形式筹集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优化资金项目构成,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科技支撑、效益监测、工程管理等工作,允许工程造林主体在有关税收、信贷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优惠,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制定具体责任追究措施。
推荐阅读: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