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7日消息:为规范古树名木认养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垣曲县自2月1日起实行《古树名木认养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认养者通过查阅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垣曲县古树名木名录》,经实地考察后确认要认养的树木,并与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古树名木认养协议书》。认养树木数量可以是一棵或多棵。认养单位和个人可以单独认养,也可以联合认养。认养期限不低于5年。认养者可以出资出劳,直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也可以捐资,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专业管护人员进行保护和管理。
推荐阅读:
(来源:地方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