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领别将古建筑变成“刘老根会馆”【评论】

2014年01月16日 10:48齐鲁网戴先任

中国园林网1月16日消息:面对数量庞大的县保和民间古建筑,县(市、区)财政显得力不从心,山西一些县、区不得不开动脑筋,试行社会认领这条新路。“晋城新办法的亮点,一是将每年市级财政700多万元的文保经费提高到2000万元,二是引入社会资本‘认领’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省文物局文物管理处副处长白雪冰说。(1月13日山西日报)

对大量散落民间的古建筑保护的困境,不仅是山西这一文物大省遭遇到,全国其他地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山西多地试水社会认领古建筑,确实也是无奈之举。1月11日凌晨的一把大火将有着一千三百多年历史的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烧毁大半,让人惋惜不已。古建筑存在年代久远,本就脆弱不堪,容易发生火灾,容易被盗贼盯上,大量散落民间的古建筑更是缺乏专人看护,而财政资金难以全面顾及这些虽有数却也为数不少的古建筑。让社会资本“认领”这些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可以在古建筑保护上对“认领”方提出要求,让社会个人或企业在利用古建筑赢利的同时,也对其予以一定的维护与保养,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虽然让社会力量认领古建筑,是无奈之举,也是多赢之举,但却也不可认为让社会企业认领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近几年来,我们看到不少高档会所隐身古建筑的新闻。赵本山的“刘老根会馆”建在一座有着278年历史的不可移动文物“晋翼会馆”里面,2011年时,被人举报,说是将晋翼会馆改造得没有了原样,屋顶增加罩棚,院内还挖了游泳池。

政府部门在将古建筑交给社会力量保管和“经营”后,也更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不能让社会企业把古建筑当成了自己的自留地,不顾文物保护,只顾追逐利益,逐利之心是商人的本性,还需要相关部门多进行管束与监督。

单纯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经营式”保护,毕竟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另一种破坏,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保护古建筑,还是需要多方合力,我们的社会建设者们有些不仅不加入保护文物的行列,反倒拼命强拆古建筑。在进行古建保护时,要能调动原始户主和居户自发保护开发的积极性。也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进行多元保护与开发,政府财政也要尽量多地向文物保护倾斜。

大量的古建筑是遗落在民间的国之瑰宝,记述着我们真实的历史,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希望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大火不再重燃,也希望散落民间的古建筑能免受到小偷和经营者“奴才式”的破坏,以及打着社会进步名义进行破坏之实的“盗寇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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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