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4日消息:笔者发现位于金陵大桥东侧,在风景如画的护城河沿岸有两处护栏都出现了破损缺失现象。此外,护栏旁边供游人休息的座椅也遭到破坏。此现象既影响了市容,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复护栏,并加强维护和管理。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肆意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共同爱护公共设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共设施属于为国民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居民生活提供交通、通讯、能源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如果严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毁损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就会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毁损财物价值达20000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破坏公共设施者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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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