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4年11月21日 11:07中财网

中国园林网11月21日消息: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4- 08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
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中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
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
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大,具体说明如下: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
会计政策。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 

影响金额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惠
州市中铁物流有限公司”核
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09,980.00 

1,109,98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09,980.00 

-1,109,98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
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对合并财务
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
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经公司重新评估,
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
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影响比例超过50%,
不会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不会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
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的现时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是合理的。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五、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
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和合
理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中财网)